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并按规定相应减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办理病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
二是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确认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办理病退时企业需携带职工本人书面申请、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医疗鉴定表、退休审批表,到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对病检人员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 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鉴定等级为一至四级)的职工,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138020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