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老婆是你老婆吗?(根据你自己的性别,可以改为“你老公是你老公吗”,下同)
误区:按照民间习俗办理婚宴后,双方就是夫妻关系。
律师提示: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判断 一男一女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标准是“登记制”。也就是说,男女二人为了成为夫妻应当去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你老婆不是你老婆,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二人的财产收入、债务承担 跟 同住在一个宿舍里的室友差不多,不适用有关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但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可以要求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二、怎么让你的老婆成为别人的老婆!
常见误区:分居满2年,自动离婚。
律师提示:婚姻自由,结婚如此,离婚也是如此。我们国家对婚姻关系是没有约定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旦结婚至死才休,不像有些奇葩的国度,婚姻关系可以约定个几年,时间一过,两人又重得自由身。离婚自由,但是请注意,自由不意味着随便。
我们国家提供两种离婚方式:一、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二、一方死赖着不离或者以登记离婚为要挟以图在财产、债务、子女方面取得优势而不能和平分手的,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中,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断标准。婚姻法对“感情破裂”的情形做了一番列举,其中有一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以,有语言分析能力的人 都知道,这个离婚条件是两个:“感情不和分居”,“以上情形的分居满2年”。感情不和分居是需要证据的,比如居委会、亲朋好友作证,这种所谓的证据可左可 右,天知道你俩人是什么情况,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委托律师制作“分居协议”,对分居性质及分局期间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三、别人未来的老婆会带走你哪些财产?
常见误区:太多了,不胜列举。
律师提示:我们国家采取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方式。夫妻对婚前婚内财产可以进行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法定财产制的表现方式是婚后财产收入共同制,简单的来说,结婚登记后任何一方取得的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大家比较反感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网民们口中的“新婚姻法”)第10条。一方婚前付首付购房,双方婚后还贷,婚后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在夫 妻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给登记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司法解释出来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三种,第一种该房取得登记的时候在婚后,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是该房物权登记的 基础法律关系是合同,首付方及贷款人均是首付方,所以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对登记方的债权,第三种是解释三第10条规定的情形。第一 种方式死扣物权法,丝毫不考虑物权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结婚一天就可以拿走别人半套房(房价企高的副作用);第二种方式对没有登记一方十分不公平,房价在 涨,而债权远没有这么高的升值空间;第三种方式既考虑了物权形成的特殊性,也肯定了婚后投入的价值,更考虑了不能在形式上违反物权法(可以判给首付方、登 记方),第三种平衡利益后展示了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夫妻关系存续越久,无论是否是登记方,你所能取得的房产价值越大。
批驳一下没有好好学习法 律的律师们的解读,竟然有律师说,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举证太困难了,没有登记的一方怎么来证明自己也共同还贷了?! 本律师真想一锤子弄死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祸害可能委托你的当事人。因为婚内无论是登记方归还的贷款还是另一方归还的贷款都是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煞费 苦心的来举证证明。按照理性人的思维,即便在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相信当事人也有明确约定的意识。
婚后财产收入原则上是夫妻共同收入,比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的增值和孳息仍然属于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未来别人的老婆一般情况下能带走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
四、子女不是你们的物品或者宠物,请不要以此作为要挟
误区:离婚后,我能不能不要对方来看小孩。
律师提示:婚姻走到尽头,是双方本来浓烈的感情或者本就没有的感情寿终正寝的结果。离婚后,双方都获得了相对于对方的配偶义务,获得了重新找寻人生伴侣的自由。夫妻分飞了,但是你们作为小孩父母的义务并不随之免除。
离婚后,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负责小孩的教育、管理等义务,作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来替小孩作出对小孩有利的决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支付抚养费 的义务。相应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小孩的权利。二人离婚无论是基于何种缘由,请不要忘记,在你们的婚姻关系破裂的时候,小孩也许是最大的受害 人和最需要呵护照顾的人。
大致就写这些,一句话概括:离婚时男女双方请围绕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子女由谁抚养及抚养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等问题理性思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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