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地与港澳居民在内地结婚,须双方共同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例如中国一方公民为广州市天河区户籍,则应当到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而非天河区)申请登记。
l、内地居民须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2、香港居民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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