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甲方占 股,乙方占 股
四、分红: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 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 (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 (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
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
润。
七、其他: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
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
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xxx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xxx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其他股东见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