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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滨海新区公司律师 股权激励办法

为了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双赢,特制定股权激励办法。

 股权激励的形式

为充分体现员工的能力和贡献的价值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回报,公司决定实行虚拟股权,即分红受益权,符合条件的员工凭借公司无偿给予的虚拟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

 股权激励的内容

股权享有者不具有实有股权的所有权、表决权和处分权,同时也避免了实有股权的出资风险,其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一)股权享有者的权利

1、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权利;

2、将分红现金用于购买公司实有股权的请求权利;

3、了解与分红受益有关的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

4、对公司绩效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

5、参与公司年度分红获得现金的权利。

(二)股权享有者的义务

1、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以主人翁精神关心公司利益,增收节支,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4、勤勉工作,勤奋学习,与公司同步成长;

5、保持优良作风、良好业绩和先进榜样;

6、保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商业机密。

 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

(一)A类对象: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核心员工(企划总监、营销总监、美容总监、设计总监);

(二)B类对象:具有二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年限,担任店長(含)以上中层管理职务(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店长)或具有专业技能、技术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美容技术主理、四星级美容师、首席设计师、高级培训专员、高级企划、四星级导购);

(三)C类对象:具有四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年限并两次获得“十佳员工”荣誉称号的优秀员工。

 获得股权的资格条件

(一)德:对公司高度忠诚、敬业爱岗,无损人利己行为;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能力突出,有一定的创造性;

(三)勤:任劳任怨,勤勉务实;

(四)绩:表现突出,业绩显著,在本职工作上有重大贡献;

(五)本人自愿接受股权以及分红受益奖励。

 获得股权的程序

(一)本人申请: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资格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初审意见;

(三)资格核定: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核定;

(四)股权确认:经公司董事长确认并签发股权证书。

 股权的持有数量标准

(一)职位股:每年年初,以职位确定股权的基数,如下表:

对象类别

A

B

C

职位

层次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

骨干员工

优秀

员工

股权数量(份)

50008000

15004000

1000

(二)绩效股:公司对股权享有者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的方式决定是否追加和追加多少绩效股。

1、每年年初,公司预先确定股权享有者中达到优秀、良好绩效等级的比例,分别为同级股权享有者总人数的20%和30%。

2、每年年末,对考核后的绩效等级为优秀、良好的股权享有者,按照本人职位股基数的50%、20%分别增加股权数量;

3、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第二款规定的增股比例限制。

(三)工龄股: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到岗之日起至每年年末,按照每年100股的标准增加股权数量。

(四)上述三类股权的累加,为该股权享有者的当年股权数额。

 股权的持有数量变动

(一)职位变动,股权的基数随之调整,但职位变动时间到年终考核不足三个月者,按照原来的股权数额计算;

(二)股权享有者离职(包括退休、辞职、辞退、合同终止、解约和死亡)时,股权自动消失,不够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实际剩余时间,按比例折算,到年终分配时参与分红兑现;

(三)股权享有者违反公司《奖惩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警告处分情节的,公司有权对其暂停当年分红兑现,待符合整改要求时再予兑现;构成降级、免职和待岗处分情节的,公司有权减少、取消其分红受益权,视其以后工作表现,再行调整。

 股权的性质转化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股权享有者的职业发展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权享有者实行股权性质转化。

(一)股权的性质转化条件:

1、本办法实施后,股权享有者在公司工作满三年,公司提出且本人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2、本人自愿;

3、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不受第一款条件的限制。

(二)股权的性质转化形式

1、经股权享有者申请,可以出资购买个人持有的不低于50%的股权,转换为实有股权,公司对于购股价格给予不高于实有股权每股净资产现值的9折优惠,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

2、经公司批准,将个人持有的股权转换为职位干股,职位干股实行职在股在的原则,持有者具有表决权、分红权和离职折现权,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折算为现金赠与本人,股权价格为离职时最近的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的50%      

 股权分红办法

(一)建立分红基金

1、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在制定经营目标的同时,按照经营目标的计划完成程度(超额、完成和未完成),分三段(高、中、低)确定从净利润中提取分红基金的比例,若因不可抗力影响经营目标的实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可以调整提取分红基金的比例;

2、公司建立分红基金帐户,每月按计划预先提取;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分红基金提取计划,落实实际提取比例和基金规模。

(二)确定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

1、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公司公布股权享有者名单和其持有的股权数量;

2、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对股权享有者进行年终考核,综合其职位、绩效和工龄情况,计算其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数量;

3、加总所有股权享有者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数量,得出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

(三)确定参与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见模拟演示表)

公司本着调剂丰歉、平衡收入的原则,实行当期分红和延期分红相结合的基金分配原则。

1、将当年分红基金的85%用于当年分红兑现;

2、将当年分红基金的15%结转下年,累加到下年提取的分红基金;

3、每年按照分红兑现:结转下年=85%:15%的比例结构滚动分配基金。

 

 

确定参与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模拟演示表(单位: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当年分红基金

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

结转下年的分红基金

当年分红基金+上年结转的分红基金

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

结转下年的分红基金

当年分红基金+上年结转的分红基金

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

结转下年的分红基金

10

8.5

1.5

13.5 1.5

12.75

2.25

8 2.25

8.7125

1.5375

 

(四)确定每股现金价值

将分红基金的85%除以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得出每股现金价值。

(五)确定股权享有者的当年分红现金(见模拟演示表)

1、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股权享有者持有的股权数量,得到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

2、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的80%当年兑现;

3、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的20%结转下年,计入个人分红帐户,由公司代管,享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4、每年按照当年兑现:结转下年=80%:20%的比例结构滚动分配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

5、股权享有者正常离职时,以离职结算日为截至日,一次结清个人分红帐户的本息。若属于非正常离职,则视情况给予减少和取消个人分红帐户的本息。

 

确定股权享有者的当年分红现金模拟演示表(单位: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当年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

当年兑现的分红所得

结转下年的分红所得

当年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上年结转的分红所得

当年兑现的分红所得

结转下年的分红所得

当年个人分红应得的现金总额+上年结转的分红所得

当年兑现的分红所得

结转下年的分红所得

0.5

0.4

0.1

0.6 0.1

0.56

0.14

0.4 0.14

0.432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