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和需要对甲方现用的集装箱堆场管理系统提供软件维护服务。
第二条 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维护费人民币二十万元。
2.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分别为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十万元, 月底前支付剩余十万元。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软件维护服务期限为:一年(2010.1.1-2010.12.31)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热线支持:指乙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甲方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2)现场维护: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3)其他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和需要对甲方现用的集装箱堆场管理系统提供软件维护服务。
2.乙方的服务承诺: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当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有效服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请求到为甲方解决问题最长不超过 小时,如情况特殊,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义务:
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解决甲方软件问题,如逾期 日乙方仍不能解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回甲方。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