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
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
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二)本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