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一:截收查询,冒名确认
近年来的承兑汇票犯罪形式日益复杂多样。伪造承兑汇票是最为常见的犯罪形式,上述某银行支行的这名前信贷经理就是通过伪造承兑汇票实施金融犯罪的。据报道,某省公安机关曾破获一起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票据诈骗的特大犯罪团伙。经查,该犯罪团伙伪造了数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犯罪分子通过买通当地的开票行和邮政部门工作人员,将承兑行查询电报或传真截收,然后盗用银行名义进行确认,有时甚至顶替开票行工作人员在柜台或办公室直接接受受害单位人员的当面查询。此外,利用票据调包的形式进行金融诈骗活动也较为常见。
手段二:“克隆”汇票,以假乱真
南京某公司因与苏州某公司有业务往来,于是将100万元现金存入农行新街口支行,并于当日办理了两张共计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苏州某公司的要求,南京某公司将两张承兑汇票的原件传真给对方。苏州某公司在接收到汇票传真件后,迅速按照汇票的式样模仿票据的笔迹、印章模式,利用高科技手段“克隆”了两张汇票,然后采用调包的方式,将100万元的真正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兑付提现。待南京的公司因生意没谈成,回到原出票行退票时,才发现他们手里的只是两张一文不值的废纸。
手段三、地下交易,非法贴现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曾对某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查处,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放松对贴现资金用途的审查和跟踪,导致部分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违规流入房市和股市。
一些金融掮客利用非法手段从一家银行输出承兑汇票,然后到另一家银行进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操作、炒房或进行收购上市企业。他们的主要做法是:首先与别的企业联手,伪造交易合同,然后采取反复使用同一增值税发票原件,或非法购买、借用别的企业贷款卡、财务专用章等资料;或是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对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银行承兑票。
“另外还有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证券公司或者企业、证券公司和银行三方之间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然后由出票企业在银行存入部分保证金,再由证券公司或关联企业担保,利用没有真实背景的商业票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关联企业到其他银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这些资金通过转入关联企业的投资账户、证券公司或私募资金,大部分流入了股市和房市。”
此外,一些地方还出现过专门从事地下“承兑”的非法交易市场,如前不久被查出的杭州特大银行承兑汇票案,每天大约承兑3—5亿元,非法承兑高达900亿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