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尤其是对很多没有诉讼经验的新手而言,那么面对法院发来的一纸传票,我怎么办?小编将在下文对民事纠纷中的法院传票做简单的阐述,让您淡然面对。
1、法院传票是干啥的?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
简言之,当你收到法院传票时,你就需要按照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到指定审判庭参加庭审。实践中,也有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的情况。
2、第一次收到法院的传票,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
(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
2、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3、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送达传票呢?
什么是送达?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将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定程序和方式送交当事人的行为。
法院送达传票的程序是相当严格的,主要有三种途径:
由案件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来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材料收发室签收;
通过“法院诉讼文书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穿着正规制服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时,工作人员需出示工作证件。
“如果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开庭或调解时间,一定会以人工方式而绝不会采用语音电话,并且会在电话中详尽告知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更不会询问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或要求汇款。”
4、如果传票为真,如何应对?
1、传票的签收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比如需要拖延时间),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案情确认
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资料获取
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案情分析
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应诉方案
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
6、证据组织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7、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如果自己确实理不清头绪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收到传票以后直接委托律师处理,这样上面所有的工作你都可以交给律师。
5、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行不行?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什么没有收到传票,自己不知道通通都不是理由。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6、如果原告起诉的事实纯属胡说八道,我该怎么做?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7、首次到法院领取传票要注意什么?
首次领取传票都领取什么呢?
原告的起诉状、审理法官的信息,这是肯定会有的。还可能有举证通知书、开庭时间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
在法院领取传票等文件要注意什么呢?
1、程序上的工作应配合。
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所说事实和诉求,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准备证据是正事!如果因为拒绝配合,导致没参加诉讼,丧失抗辩权,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所以,建议配合法官积极领取传票,并核对后签字确认领取到相关文件。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
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法院通常会在领取传票或首次开庭时要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该地址按快递送达,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对,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
4、如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关于举证,通常是可以开庭时当庭举证,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再举证。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么就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举证。
这很重要!曾有人收到“举证通知书”却根本没注意这份文件,导致在限定期限内未举证,而丧失举证权,最终败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