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自愿、诚信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
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1.房产
位于天津市 区 路 号楼 门 号的房屋 (产权证号: )
. 位于天津市 区 路 号楼 门 号的房屋 (产权证号: )
. 位于天津市 区 路 号楼 门 号的房屋 (产权证号: )
以上三套房屋男方无贷款
2. 存款
于 银行账户内的 万元存款。
3. 股票
于 证券交易所 账号内的股票
4. 基金
于 账号内基金
5.车辆
牌号为 的车
6.贵重物品
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同上
上述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婚前财产婚后的归属
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处置。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一切收益归各自所有,一方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对方主张该收益的归属
双方就婚前财婚后的具体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等事宜,特别约定如下:
1、房产
甲方婚前财产中的三处房产婚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的租金收入、出售款、增值等归甲方所有。
甲方用婚前财产购置房产时,所新购买或置换的房产仍归甲方所有。
婚后甲乙双方用各自婚前财产新购置的不动产和动产等大额生产资料,如房产和车辆等,产权仍归各自所有。
2、存款
婚前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婚后甲乙双方用各自婚前财产中的银行存款或现金向第三方借款或发放贷款后产生的利息收益归各自所有。
3、股票、基金
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都归甲乙双方所有或承担。
4、车辆、贵重物品
婚前购买的车辆、贵重物品变现后,现金归原所有人。
5、理财
甲乙双方承诺婚后互不参与,互不影响对方使用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各自名下进行的金融性投资理财活动,它们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期货,股票,基金,债券,信托等金融产品或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婚后甲乙双方需要共同参与以上金融产品和活动的投资,应在双方名下开立联合账户并使用婚后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理财活动,共担投资收益和损失。
6、实体
婚后如果甲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性的实体投资,不论乙方是否参与经营和管理,由此产生投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由此产生的投资损失由甲方的投资金额承担。
三、婚后财产的归属
1. 赠与、继承、
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根据各方亲属来源归各自所有。
2. 收入
婚后除上述甲乙双方婚前财产性收入,甲乙双方的其他收入,如工资、奖金、福利等劳务性收入或生产经营等合法收入,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 账户
婚后各自名下账户内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约定婚后建立夫妻共同财产账户,该账户内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婚后双方产生的抚养子女,赡养父母费用,以及家庭日常开支均由夫妻共同财产账户内资金承担,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如一方自愿可将个人财产转入夫妻共同账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债权、债务
1. 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 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 婚后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
五、生效
本协议均在双方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公证机关备存一份,五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指印后并于结婚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