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托管班受伤
起诉开办人索赔偿
晨晨在托管班上课时,与同班另一位小朋友因为争抢玩具而打闹,导致手部受伤。晨晨说是同学亮亮所致,但托管班的老师均称没有亮亮家长电话,导致晨晨方一直未能联系上亮亮的家长。于是晨晨家长诉至法院,要求托管班的开办人吴某和林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此,吴某和林某均不认可托管班是自己开设的,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该托管班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但并未在教委进行备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该托管班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并未在教委进行备案,从托管班的用房上看,两次房屋租赁的协议均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并以个人名义支付租金。而从老师的管理上看,老师没有在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也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吴某和林某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发放。此外,吴某和林某各自设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均未涉及教育培训一项。本案中托管班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不能提供亮亮家长的联系方式,因此法院认定吴某和林某是托管班的开办主体,对本次伤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小朋友既然送到了托管班,父母花钱委托老师帮助照顾,那么父母与托管班双方就达成了协议,托管班就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小朋友之间因为玩具发生争执,当时周围是否有老师进行劝导或者照料,小朋友摔倒后老师是否及时查看送医治疗?在案例中老师不仅没有做到这些,甚至都无法提供亮亮家长的电话帮助警方或者晨晨家长找出造成晨晨受伤的原因。作为托管班的主管方,托管班负责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虽然吴某和林某都企图推卸责任,但老师工资都是通过俩人个人账户进行发放,因此根据这些既有线索,法院才会做出由吴某和林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决定。
市民来电
与无资质的托管班签订托管协议是否有效?
赵治国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规定,只要家长和托管班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真实意愿反映,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应属有效合同。尽管一些收费托管班无相应资质,但其存在并不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所以家长与之签订的协议仍然有效。部分收费托管班无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工商、教育等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只是针对托管班,与学生家长无关。托管班以“被工商机关查处”为由不履行合同,受害的是学生家长,家长可要求托管班承担违约责任。因这类收费托管班无资质,一旦出现争议,消费者无法找其主管部门进行维权,只能诉至法院解决。因此,家长要尽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托管班,否则维权成本较高。
如何签订托管协议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赵治国律师表示,很多缺乏资质的托管班未给家长提供托管格式合同,有些事前还承诺诸多服务内容,但被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时,大都会以协议不重要等为由拒绝。但书面的托管协议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证据,是对家长和孩子权利的重要保障。因此建议家长就托管班提供的具体托管服务、安全问题及收费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
另外,尽量选择经过审批的正规辅导机构,核实辅导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一旦发生纠纷,起诉时,确保有明确的诉讼主体。对辅导机构的教学环境进行调查。包伙食的托管班应核实其是否有卫生许可证,还应着重考察孩子休息场所的安全状况。签订协议前要仔细研读条款,尤其是有关孩子权益保障方面及退费方面的条款要格外留意。缴纳培训、教学费用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发生伤害后保留就医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