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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遇丧宴 可向酒店索赔偿

2014年11月9日,张女士的父亲在一家酒店为女儿、女婿订了一场回门宴,并交了500元订金。双方约定,婚宴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全部餐饮费。今年2月21日回门宴当天,张老先生在婚宴的前一周又专程去了一趟酒店,落实回门宴有无差错。得知一切正常后,张老先生高兴地回去了。不料,婚宴当天,婚宴大厅却来了两拨参加两家丧宴的人,他们胳膊上戴着黑纱,个个脸色凝重,参加婚宴和参加丧宴的人进进出出混杂在一起,张老先生一家觉得不吉利。
  张老先生十分不满找到酒店负责人讨说法,要求酒店赔礼道歉,但酒店老板拒不认错,认为来的都是客。这激怒了张老先生一家人,一气之下他们拒不结算餐费。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张老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接受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酒店作为经营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遵守当地的公序良俗。根据餐饮服务合同的关系,酒店要在合同实际履行中,如实地履行服务合同。但酒店将婚宴丧宴同时办,其提供的服务存有瑕疵,其履行行为存在瑕疵。张先生可以要求其酌减酒店餐费或要求赔偿其损失,但不可以拒绝支付餐费。因为酒店餐费是张先生与酒店合同的主要内容,若其拒绝可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报记者 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