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深圳36岁IT男加班后回到酒店猝死在马桶上”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事一出,不少人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过劳死”是由于工作,那么是否可以申请
工伤呢?其实
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该如何界定,
工伤后该如何维护权益?
天津市四方君汇
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律师将以实例进行解析。
1 受工伤后不辞职 不能享“停工留薪”?
许先生2009年成为了一家车轮厂的装卸工,
工资计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元。去年8月,在一次搬运车轮时,许先生的脚被砸伤。住院养伤期间,工厂负责了全部医药费,但并未发放
工资、生活费等。去年11月,许先生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随后,工厂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下,他不适合再做装卸工,如果主动辞职,可以领到5个月的
工资。如果不辞职,就领不到这笔钱。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规定,受工伤后,企业除了负责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及时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全额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复工,企业还需支付
员工每月的生活费,直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鉴定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许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还具有劳动能力。如果他还在聘用期内,个人要坚持工作,企业必须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业认为其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应为其安排其他岗位,工资参照该岗位工资。如果企业要辞退他,必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许先生主动辞职,这笔钱企业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伤后,一般不主张职工主动辞职。
2 企业没办工伤保险 照样赔偿工伤员工
翁师傅是某外企
公司的一名司机,2014年11月,在一次外出拉车过程中,他被小偷捅伤了腹部。警方认定翁师傅是见义勇为,工伤鉴定机构认定其受工伤。此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翁师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但因所在的客运
公司一直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翁师傅一直得不到工伤补偿等待遇。最近,翁师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
仲裁申请。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翁师傅仍留在该公司上班,所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翁先生所就业的公司仍需支付给翁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和停工留薪期间10个月的工资。
律师提醒
为了防止工伤后享受不到工伤待遇,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若没与之签订劳动
合同的,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厂牌、工资条、工作卡等。
2.保留好票据。住院期间的医嘱处方、住院病历、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用药清单要注意保留,以备审查。垫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交通车票等,也要注意保留票据。
3.注意申请时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若单位没有申请,那个人一定要在一年内,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另外,别忘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个人别主动辞职。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主动辞职和被辞退两种情况,待遇也有差别。若单位辞退个人,还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