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律师认为: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根据《劳动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奖金是
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奖金与其他方式的
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
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企业奖金的支付办法由企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企业奖金应当依照企业奖金的支付办法分配实施。如果吴女士符合单位发放奖金的规定,单位仅以她请了3天假为由,扣掉她的奖金是不合理的,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她发放奖金。如果公司没有如实发放的话,吴女士可以向劳动
仲裁部门申请劳动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