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3802001907
· 合同常识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看对方营业执照,审核对方是否则具备签约的资格。建议去工商局调取对方的工商企业档案,对其企业的设立、发展做以了解。天津开发区合同律师咨询

二、审查对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签约金较大时可要求对方提供上述文件,对经营情况做以了解。

三、合同内容要自己起草,如果对坚持用其版本,也要求其对条款进行说明,尤其是对加重己责任,免除对方责任的条款。

四、违约条款要明确约定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不要超过合同标的的30%。

五、注明签约日期,许多合同签订后没有签约日,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六、可以约定诉讼管辖地,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地点做为诉讼管辖地。

七、合同内容尽可能写明本合同包含哪附件,如传真订单、收货单、发票签收回单等。

八、合同约定传真下订单的,一定要约定下订单签字人,或签字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