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也即是说,下面的这类人不适用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杀人是一种恶劣的行径,但是杀人必须对主观心态作细微的区分,不能笼统说杀人就要判死刑。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人才会被考虑判处死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适用死刑的,这类人法律有明确规定。因此,当对这些规定模糊不清时,当事人更要及时求助于律师,以根据法律积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