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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

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条文主旨】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解读: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协议离婚完善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但一概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仍有不妥。比如,当事人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经过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协议,但最终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这个协议的效力若不认定,显然就有违《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已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根据协议约定要将腹中胎儿作人流手术。结果女方忍痛堕胎之后,男方反悔不愿支付相应补偿,那女方的则又该如何补偿。
   
附:《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