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通知他参加保健品讲座,没想到乔先生在赶去听课的途中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他不知道能否向讲座主办方追究责任。
前几天,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第二天有一个关于老年人保健的讲座要举行,主要针对冬季老年人各种易发疾病进行预防。由于乔先生平时比较注重保健和养生,所以就一口答应了。第二天乔先生骑车去参加讲座,由于中途赶时间加上乔先生不遵循交通规则,他骑车逆道行驶,被一辆迎面骑来的电动车撞上了。对方将乔先生扶起后,见他能站起来走路也没问题,所以就离开了。“我当时感觉没什么事情,还去听了讲座,当天晚上,才发觉肋骨隐隐作痛。”乔先生说,一连好几天,肋骨处只要翻身就会疼。随后乔先生到医院做了检查,经诊断他左侧胸下的一根肋骨骨折,属于闭合性的单处骨折,要固定休息。由于当日撞人的电动车车主已经找不到了,乔先生无奈之下想到了举办保健讲座的主办方,他能否找讲座举办方赔偿呢?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律师表示:老人被撞是因为自己逆道骑行造成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另外,讲座举办方虽邀请他去听讲座,但是老人出事地点并非在讲座现场而是在去的途中,在 法律上也没有相关责任的规定,更不能参照 工伤赔偿法,毕竟不是上下班路上。只能从道义上,家属可以向讲座举办方反映情况,协商能否给予补偿。时报记者 田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