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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辞职 需付违约金?

  毕业生小胡前段时间找到一家公司以实习生身份进入,随后签署了学校的三方就业协议。但小胡在实习工作中发现待遇太低,公司离家又远,遂提出辞职,但面对单位提出的5000元违约金,小胡傻眼了。
  小胡就读于一家职业学校,即将毕业时学校为了增加学生就业率,提出让学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小胡为了完成任务,也为了有份保底的工作,就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公司上班。随后,小胡发现与其他同学相比该公司的待遇太低,而且离家也远,加大了上班成本,所以小胡提出辞职,然而公司却要求他赔偿5000元的违约金。这时小胡才仔细阅读三方就业协议,发现上面确实有违约金这一条,其他的条款都是打印的,唯独违约金是手写的,应该是公司后期添加的。小胡认为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所以公司提出的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应属无效。
 
  另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