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尹女士在某商场购项链时,本来看好一款含金量99%的白金项链,店主却给她推荐了另一款含金量只有75%的AU75,价值2415元。由于店主售卖时,并未告知尹女士含金量只有75%,买回后尹女士的朋友告知其含金量不足99%。尹女士才知道自己买错了,并前往该首饰店进行调换。卖主却告知要按7.5折以旧折新,不按购买时的价格调换。为此,尹女士与店主产生了争执。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律师认为:在此案中,
消费者尹女士在购买时提出了明确的购买需求,店主作为出售方在推荐过程中,应该按照尹女士的要求给她推荐合适的商品,但店主并没有按照
消费者的需求进行推荐,致使
消费者购买的物品并不如愿。在这种情况下,店方存在误导嫌疑。消费者可以撤销购买
合同,要求店方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