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市民杜先生:昨天下了一场大雪,路太滑,我不小心转弯时把对面一个出租车给刮了,这是我的责任我应该给人家赔偿,可是司机不仅要修车钱,还向我多要几百元钱的营运损失,这合理吗?◎
律师解答: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律师:出租车在
交通事故中受损,需要进行车辆修复,这一期间会因无法正常运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杜先生作为
事故责任人,应该对出租车的损失给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也有类似规定。
所以杜先生应该给出租车司机相应的营运损失赔偿,赔偿数额双方协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