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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常识

关于合同管理的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法律救济

   合同管理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企业及早的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减少实际损失的形成。滨海新区律师在企业法律服务实践中发现大多数企业缺乏合同管理的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当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问题或发生纠纷、业务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判断,管理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风险提示。为了便于操作,结合滨海新区律师的法律实践,滨海新区律师将合同管理的预警机制因素构成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证据预警、时效预警、质量预警、偿债预警。各种预警情况的出现都应该具备典型的表现。证据预警主要是在无合同,无收发货记录或合同收发记录有瑕疵影响合同效力、履行、货款清收等情况出现时合同管理人员及时向具体业务人员提出让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予以补救的措施。时效预警主要是指距最后一次付款接近两年、此后无书面催收记录也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时合同管理人员及时向具体业务人员提出通过公证催收等手段中止或弥补时效的措施。质量预警是指在合同管理人员应提醒义务人员在合同约定检验期限内,合同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在合理期限内,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最晚在收到货物两年内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并就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问题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的措施。偿债预警是指负债方逾期偿还货款,负债方有改制、合并、分立、破产、隐匿财产行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时业务人员应及时向企业相关部门汇报情况,企业通过实施不安抗辩权、代位权、诉前保全、起诉等权利谋求司法救济。
    如果企业合同管理的预警机制反应不灵敏,往往会给企业产生不应有的损失。如何让企业合同管理的预警机制反应灵敏,滨海新区律师认为,应该选择几项关键指标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并加强对业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上述人员的风险预警意识。
问题之五:关于合同纠纷的处理机制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同纠纷的产生在所难免。滨海新区律师在法律服务的实践中发现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容易出现处理方式单一,不够专业,时机把握不当,不善于与中介合作等问题。

    滨海新区律师认为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在取得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对合同争议或诉讼的机会进行监控,分析本方主动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有利时机。对合同对方对本方提起的诉讼仲裁也应积极应诉,认真做好庭前的调查,收集证据工作,依法行使起诉,答辩、举证、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反诉、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优先受偿,撤销权,代理权,以及申请支付令和公示催告的权利。需要外聘律师办理的,应当及时选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