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与劫持航空器罪的界限。
要点在于劫持航空器具有控制飞机、支配航行线路的意图,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没有这样的意图,仅仅是在飞行中航空器上有暴力行为,如喝多酒闹事,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定本罪。
2、本罪与伤害罪不同。
构成伤害罪要求造成轻伤的结果才成立犯罪。而构成本罪不要求有伤害的后果,即不要求有轻伤的后果。②本罪要求足以危害航行安全,而伤害罪无此要件。如在航空器上打人并造成轻伤后果的,当然构成伤害罪,如果同时影响飞行安全的,就又构成本罪,按本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没有造成轻伤后果的,则不成立伤害罪,是否成立本罪要看是否确实危害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