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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房屋产权如何办理

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像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如何办理产权

      每套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必须在开发商取得该套房屋所在整幢楼的大房屋产权证后才能进行分割。买卖双方必须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企业相关资料文件等先到房屋交易部门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由开发商代办。

房地产产权登记

      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

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登记机关设置房地产登记册,按编号对房地产登记事项作全面记载。

大产证

      大产证,即开发商首先要取得的产权证,是开发商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这只能由开发商来办理。

小产证

      小产证,即每个购房者拿到的产权证,由购房者或购房者委托开发商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开发商只有取得了大产证,购房者才能去办理小产证。

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房地产权的法律凭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选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分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住宅的“全部产权”

       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

住宅的“部分产权” 塘沽房产纠纷律师咨询

       拥有“部分产权”的住宅一般是指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分配。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