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速算表

案件类型

缴纳标准

备注

 

标的额(万元)

比率(%)

速算数(元)

计算公式:诉讼费=标的额×比率 速算数

财产案件

≤1

0

+50

1~10

2.5

-200

10~20

2

+300

20~50

1.5

+1300

50~100

1

+3800

100~200

0.9

+4800

200~500

0.8

+6800

500~1000

0.7

+11800

1000~2000

0.6

+21800

>2000

0.5

+41800

离婚案件

50~300元/件,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案件

100~5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50~100元/件

 

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

100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

50/件

 

管理权异议案件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至100元

 

申请执行

50—500/件(无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申请执行(有执行金额或价额)

执行额(万元)

比率(%)

速算数(元)

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后交纳

≤1

0

50

1—50(含)

1.5

-100

50——500

1

2400

500—1000(含)